关于申请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通知
为做好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个人申请:申请人于2月26日前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填写校内申请表(附件1)、提交留学基金委项目要求的各项申请材料。
2.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于3月3日前将校内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申报初选名单(附件3)及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详见附件4、5)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校内审核: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计划于3月9-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留学身份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进行面试。
4.网上申请:研究生院于3月21日前公布正式报送留学基金委的名单,并组织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5.提交报送:4月前,研究生院将本校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以校公函形式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二、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简章及相关项目选派办法。
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
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0
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4
2020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45
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采取“个人申请——培养单位推荐——校内专家评审——择优上报”的方式进行。如有疑问欢迎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010-65779643 周老师。假期期间邮箱咨询:pyb@cuc.edu.cn,每周集中回复。
附件1: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校内申请表.doc
附件3:(培养单位用)2020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xlsx
附件4: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
附件5:2020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