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提前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检查座位及其附近有无其他物品及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如有,须放到考场指定的存放处,否则在开考后被监考或巡视人员发现将作违纪处理。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作旷考论。考生在考试中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左顾右看、交头接耳,严禁作弊、代考。
3、考生凭学生证进入考场,无证者须提前到学院开具贴有照片的证明。无学生证或相关证明者不能参加考试。
4、进入考场后考生应将证件置放于桌面靠近走廊一侧的上角,以便于监考人员检查。
5、考试时除必要工具外,严禁把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带有记忆、储存功能的工具带入考场,已带进考场的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并与所带书籍、资料等一起放到考场指定的存放处。(开卷考试除外)
6、考试中如遇试卷字迹不清、答题纸或草稿纸不够等问题可举手请监考人员解决,但关于试卷内容等其他问题监考人员一律不作回答。
7、考生必须填写好试卷和答题纸上的课程名称及姓名,交卷时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一并上交,不得带出考场。自行将考卷带出考场者,作旷考论,该门课程以零分计。
8、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卷,不得拖延。到时不交卷或在监考人员催促下拒绝交卷者,该门课程作旷考论,情节严重者作违纪处分。
9、违反以上各条者将视情节轻重,根据学校有关的规则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本规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