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全体研究生: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教育部下发第34号令,即《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现予以转发,请认真学习,积极宣传。
各培养单位要通知全体研究生,认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确保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
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4月27日
附件:
发布者:王晓云发布时间:2013-04-27浏览次数:69
关于转发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全体研究生: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教育部下发第34号令,即《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现予以转发,请认真学习,积极宣传。
各培养单位要通知全体研究生,认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确保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
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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