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传办字〔2017〕10号“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现对2017年清明节期间的课程做如下调整:
我校2017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4月5日(星期三)正式上课、上班。
其中4月3日(第六周周一)的课程安排调整至4月1日(周六)进行。
放假期间所涉及的研究生课程暂停一次,任课教师如有需要,可联系本学部(直属学院)教学秘书,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补(调)课手续。
请各培养单位遵照执行。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24日
根据中传办字〔2017〕10号“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现对2017年清明节期间的课程做如下调整:
我校2017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4月5日(星期三)正式上课、上班。
其中4月3日(第六周周一)的课程安排调整至4月1日(周六)进行。
放假期间所涉及的研究生课程暂停一次,任课教师如有需要,可联系本学部(直属学院)教学秘书,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补(调)课手续。
请各培养单位遵照执行。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