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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2017、2018级硕士生)中国传媒大学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2018-04-18]

中国传媒大学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

(二〇一七年九月修订)

为了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完善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保证和监督机制,鼓励硕士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促进我校硕士研究生学术水平的提高,特要求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发表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研究生院认定的发表平台及量化要求如下: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标注署名单位名称为“中国传媒大学”的身份,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期刊、报刊或者在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有全国统一书号的书籍上发表最少1篇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或与导师合作,以第二作者身份在中国传媒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或在被SCI、EI、ISTP、ISSHP或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

注: 核心期刊指我校认定的两类学术期刊:①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②中国传媒大学科技处网页上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自然科学类的期刊。

注: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EI(The Engineering Index);ISTP(Index to Scientific & Technical Proceeding);ISSHP(Index to Social Science & Humanities Proceeding);SSCI(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

2.在国际或国内举办的专业学术会议(定期举办并有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最少1篇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

3.参加本人导师或者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的科研项目,并在与该科研项目相关的正式出版物中撰写5000字以上内容,出版物中应明确标注该硕士研究生撰写的部分。

4. 《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增列为中国传媒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学术刊物,评价参考值在三星及以上的论文可认定为达到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考核要求。

二、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标注署名单位名称为“中国传媒大学”的身份,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期刊、报刊或者在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有全国统一书号的书籍上发表最少1篇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或与导师合作,以第二作者身份在中国传媒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或在被SCI、EI、ISTP、ISSHP或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

注: 核心期刊指我校认定的两类学术期刊:①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②中国传媒大学科技处网页上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自然科学类的期刊。

注: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EI(The Engineering Index);ISTP(Index to Scientific & Technical Proceeding);ISSHP(Index to Social Science & Humanities Proceeding);SSCI(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

2.在国际或国内举办的专业学术会议(定期举办并有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最少1篇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

3.参加本人导师或者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的科研项目,并在与该科研项目相关的正式出版物中撰写5000字以上内容,出版物中应明确标注该硕士研究生撰写的部分。

4. 《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增列为中国传媒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学术刊物,评价参考值在三星及以上的论文可认定为达到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考核要求。

5. 书面提交本人参与的设计、研究、开发、管理、演出等事宜的研究报告1份(至少5000字以上,且附有事宜征用证明)。

三、本规定说明      

1.本规定中所指的“发表论文”为已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录用函无效)。

2.本规定的量化要求均为各学科专业的最低量化指标。各学科专业可在此基础之上,在其培养方案中明确可能更高的发表学术论文的量化指标。

3.工科、理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不作论文字数的硬性要求。

4.任何学术论文的造假及剽窃,一经查出,按学校学籍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5.非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另行规定。

6.此规定自2017级硕士研究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