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清明节”期间研究生课程调整的通知
根据中传办字〔2015〕5号“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现对2015年清明节期间的研究生课程做如下调整:
我校2015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3天。 4月4日(星期六)的公休日正常休息,4月5日(周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一)补休。
4月7日(星期二)正式上课、上班。
4月4日至4月6日期间所涉及研究生课程停课一次,任课教师如有需要,可联系本培养单位教学秘书,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补(调)课手续。
请各培养单位遵照执行。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