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及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的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28浏览次数:763

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要求

博士生学位论文除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在答辩前45天将论文送出,聘请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半数以上应为博士生导师,属交叉学科的论文,应聘请2位相关学科的专家评阅。当收回全部评阅意见后,方可申请答辩。如果聘请的答辩委员不是论文评阅人,应至少在答辩前两周将论文送交该答辩委员

论文严格执行匿名评阅,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3本匿名封面格式的论文(用于匿名评阅)和5本正式格式的论文(用于答辩会)(有关格式见下载区)。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有关规定

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批。

答辩委员会的委员为5~7人,除本校专家外还应聘请2~3名校外的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交叉学科的论文应聘请至少两位相关学科专家作为委员参加答辩会。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并尽可能聘请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同时应注意校内与校外专家、评阅人与非评阅人的适当比例,尽量聘请评阅人参加答辩委员会,以确保答辩委员会的权威性。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

指导教师可以出席答辩会,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

论文答辩委员会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进行表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委员会。

答辩会应公开举行,并提前3天张贴海报,欢迎其他研究生旁听。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3年3月8日